我國最早的專職消防部隊——軍巡鋪創(chuàng)建至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,其組織之嚴密,器械之眾多,制度之完善,在世界消防史上屬史無前例。
公元960年,趙匡胤發(fā)動陳橋兵變,廢掉后周皇帝,建立北宋王朝,從而結束了五代十國的戰(zhàn)亂局面。久亂得治,社會經濟日益發(fā)展,呈現出一派繁盛景象。京師汴京(今河南開封市)城郭廣闊,人口稠密,富甲天下,成為全國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。當時的開封城內,各種店鋪多不勝數,供娛樂的勾欄、瓦舍比比皆是;宮殿民房鱗次櫛比,毗連無隙。
由于汴京城內屋宇接棟連檐,風燭之患甚多,每有不慎發(fā)生火災時,蔓延難滅,貽害無窮。據史料記載:京師的“相國寺”、“建隆觀”、“月華門”等均發(fā)生過火災,且“燔舍數百區(qū)”。最為嚴重的是大中祥符八年(公元1015年)4月,榮王元儼宮中起火,“延燔左承天祥符門、內藏、朝元殿、乾元門、崇文院、秘閣、天書法物內香藏庫”(《宋史·五行志·火》第1377頁),損失極為慘重。因此,如何防火的問題刻不容緩地擺在了北宋統(tǒng)治階級的面前。公元1023年,仁宗皇帝趙楨登位后,即制定了嚴密的防火措施,降旨在京廂軍中,挑選精干軍士,組成隊伍,建制為專事消防機構——軍巡鋪。
據《東京夢華錄》記載:汴京城中,“每坊巷三百步許,有軍巡鋪房一所,鋪兵五人”。這些軍士都經過嚴格訓練,技精、藝高、膽大、責任心強。他們的主要任務是“夜間巡警”,督促居民按時熄燈,消除火災隱患。為及時發(fā)現火警,軍巡鋪還在“高處磚砌望火樓,樓上有人卓望”。鋪兵輪流更替,晝夜值班,風雨寒暑不避。發(fā)現火警,及時報告,并奔赴失火地點撲救。
軍巡鋪的職責,既在滅火,又在防火。當時“京都禁火甚嚴”,時至夜半,不論官宦、百姓均須定時熄燈,不得違逆。夜間,巡鋪兵士走街串巷,檢查監(jiān)督火禁的執(zhí)行情況。如有夜間祭奠死亡者,均須在子夜以后進行,且要事先報告軍巡鋪,使鋪兵記錄在案,以免誤將祭祀燒紙錢當作火警,在城內引起驚恐混亂。
公元1131年,宋高宗趙構遷都臨安(今浙江杭州市),建立南宋,此時的消防機構更趨完善。據《夢梁錄》記載:臨安“官府坊巷,近二百步,置一軍巡鋪”。主要街道均設有“防隅官房”,屯駐消防部隊,時稱“防隅巡警”或“防隅軍”。全城“防隅巡警”達2300多人,建立望火樓二十多處。為準確辨明失火地點,還特地規(guī)定了報警信號,如白天發(fā)現哪兒失火,立即用旗幟指明方向;夜間則以燈籠代旗指之。為激勵防隅軍在滅火中奮力向前,將損失控制在最小限度,還制定了嚴格的獎懲制度.